(上接C5版)國科恒泰(北京)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公告書(下轉C7版)
發布時間:2023-07-11 作者:中陽期貨 點擊數:
注2:張廣平通過東方科儀、國科嘉和金源、國科瑞鼎、國豐鼎嘉、國科鼎奕、西藏龍脈得間接持有10.83萬股;
注3:侯增通過東方科儀、國科嘉和金源、國科瑞鼎、國豐鼎嘉、國科鼎奕、西藏龍脈得間接持有6.50萬股;
注4:劉冰通過宏盛瑞泰間接持有1,732.80萬股;
注5:何志光通過東方科儀、國科嘉和金源、國科瑞鼎、國豐鼎嘉、國科鼎奕、西藏龍脈得間接持有227.72萬股;
注6:周瑔通過君聯益康間接持有0.27萬股;
注7:趙男通過宏盛瑞泰間接持有108.30萬股;
注8:蔡利元通過宏盛瑞泰間接持有324.90萬股;
注9:肖薇通過宏盛瑞泰間接持有324.90萬股;
注10:吳錦洪通過宏盛瑞泰間接持有216.60萬股;
注11:王小蓓通過宏盛瑞泰間接持有54.15萬股。
截至本上市公告書簽署日,本公司未發行過債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債券的情況。
三、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情況
(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基本情況
1、控股股東
本公司控股股東為東方科儀,現直接持有公司14,177.6229萬股股份,占本次發行前股份的35.4441%。
東方科儀的基本情況如下:
2、實際控制人
國科控股目前持有東方科儀48.01%股權,為東方科儀的控股股東、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根據《國務院關于中科院進行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批復》(國函【2001】137號)、《中國科學院對外投資管理辦法》(科發條財字(2017)101號),國科控股系經中國科學院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管委員會授權代表中國科學院,統一負責對院屬全資、控股、參股企業有關經營性國有資產依法行使出資人權利。
截至報告期末,國科控股的基本情況如下:
(二)本次發行后上市前發行人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股權結構控制關系圖
本次發行后上市前,發行人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股權結構控制關系圖如下:
注:上圖未包括東方科儀通過國科嘉和金源、國科瑞鼎、國豐鼎嘉、國科鼎奕、西藏龍脈得等股東間接持有發行人的股權關系;也未包括國科控股通過君聯益康、國科嘉和金源、國科瑞鼎、國豐鼎嘉、國科鼎奕、夏爾巴一期、北極光泓源間接持有發行人的股權關系。
四、股權激勵與員工持股計劃
(一)公司股權激勵計劃
自成立以來,發行人不存在直接向員工授予股權或股份用于實施股權激勵的情形,發行人員工均系通過受讓宏盛瑞泰股權間接持有發行人的股權或股份進行股權激勵。
結合宏盛瑞泰的歷史沿革,2014年6月發行人創始團隊負責人劉冰對宏盛瑞泰進行增資,并由宏盛瑞泰全額受讓科苑新創持有的發行人10%的股權;本次增資后劉冰對宏盛瑞泰的持股比例由20%上升至40%,并分別于2015年2月、2016年7月及2017年3月將前述宏盛瑞泰20%的股權轉讓給蔡利元、肖薇等11位自然人,以完成股權激勵,具體受讓方、受讓出資額及在發行人處任職情況如下:
2013年2月7日,東方科儀出具了《關于國科恒泰(北京)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員工持股的確認》,同意國科恒泰員工及其子公司的員工通過持有宏盛瑞泰的股權間接持有國科恒泰有限股權。2014年4月,國科恒泰有限全體股東出具股東決定,同意國科恒泰有限實施股權激勵。因均屬于可立即行權的股權激勵,前述股權激勵已分別于2015年2月、2016年7月及2017年3月完成。
除此之外,截至本上市公告書出具之日,發行人不存在其他已經制定或實施的股權激勵及其他相關安排的情況。
(二)員工持股計劃
截至本上市公告書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已經制定或實施的員工持股計劃。
(三)股份限售安排
公司已制定或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中,劉冰作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蔡利元、肖薇、吳錦洪、王小蓓作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趙男作為公司監事,對股票流通限制及期限作出承諾,具體詳見本上市公告書“第八節重要承諾事項”之“一、承諾事項”之“(一)本次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鎖定股份、延長鎖定期限的承諾”。
除此之外,公司已制定或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不存在其他限售安排。
五、本次發行前后發行人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公司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為40,000萬股,本次發行7,060萬股新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15%,本次發行前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如下:
注1:公司不存在表決權差異安排。
注2:公司本次發行全部為新股發行,原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
注3:公司本次發行不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
注4:公司股東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分別使用3個金融產品賬戶持有公司股票60,694,910股,其中: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傳統-普通保險產品-019L-CT001深持有公司股票36,416,946股,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分紅-個人分紅-019L-FH002深持有公司股票18,208,473股,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分紅-團體分紅-019L-FH001深持有公司股票6,069,491股。
六、本次發行后持股數量前十名股東的情況
本次發行后上市前,公司股東戶數為58,547戶,公司前十名股東及持股情況如下:
七、本次發行戰略配售的情況
本次發行不安排向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資產管理計劃及其他外部投資者的戰略配售。
本次發行價格未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孰低值,故保薦人(主承銷商)相關子公司無需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
第四節?股票發行情況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
本次公開發行股票7,060.00萬股,占發行后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15%,全部為新股發行,原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本次公開發行后總股本為47,060.00萬股。
二、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價格為13.39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發行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四、發行市盈率
(一)45.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二)43.2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三)53.8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四)50.9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五、發行市凈率
發行市凈率為2.74倍(按照發行價格除以發行后每股凈資產計算,其中發行后每股凈資產根據2022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資產與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凈額之和除以本次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六、發行方式及認購情況
根據《國科恒泰(北京)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本次發行不安排向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資產管理計劃及其他外部投資者的戰略配售。本次發行價格未超過四個值孰低值,故保薦人相關子公司無需參與本次戰略配售。最終,本次發行不向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定向配售。初始戰略配售與最終戰略配售股數的差額353萬股回撥至網下發行。戰略配售回撥后、網上網下回撥機制啟動前,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為5,76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81.59%;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為1,30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18.41%。最終網下、網上發行合計數量為7,060萬股,網上及網下最終發行數量將根據網上、網下回撥情況確定。
根據《國科恒泰(北京)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公布的回撥機制,由于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為5,773.30123倍,高于100倍,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決定啟動回撥機制,將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數倍,即1,412萬股)由網下回撥至網上。回撥后,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為4,348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61.59%;網上最終發行數量為2,712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38.41%。回撥后本次網上發行的中簽率為0.0361345054%,有效申購倍數為2,767.43791倍。
根據《國科恒泰(北京)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結果公告》,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為26,807,213股,繳款認購金額為358,948,582.07元,放棄認購數量為312,787股。網下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為43,480,000股,繳款認購金額582,197,200.00元,放棄認購數量為0股。本次發行網上、網下投資者放棄認購股數全部由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股份的數量為312,787股,包銷金額為4,188,217.93元,占本次發行數量的比例為0.44%。
七、募集資金總額及注冊會計師對資金到位的驗證情況
本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94,533.40萬元。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6日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出具了致同驗字(2023)第110C000322號《驗資報告》。
八、發行費用總額及明細構成、每股發行費用
本次發行費用總額為10,212.49萬元,具體明細如下:
注:以上發行費用均不含增值稅,若發行費用明細加總金額與發行費用總額存在差異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發行股票的每股發行費用為1.45元(每股發行費用=發行費用總額/本次新股發行股數)。
九、募集資金凈額及發行前公司股東轉讓股份資金凈額
發行人募集資金凈額為84,320.91萬元。本次發行不涉及老股東轉讓股份。
十、發行后每股凈資產
發行后每股凈資產為4.89元(按2022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加上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凈額除以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十一、發行后每股收益
發行后每股收益為0.26元/股(以2022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十二、超額配售選擇權情況
公司本次發行未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
第五節?財務會計資料
公司報告期內2020年、2021年及2022年的財務數據已經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并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致同審字(2023)第110A005348號)。相關財務數據已于招股說明書中進行了披露,本上市公告書不再披露,敬請投資者注意。上述財務數據及相關內容已在招股說明書“第六節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中進行了詳細披露,投資者欲了解相關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招股說明書。
公司經審計財務報表的審計截止日為2022年12月31日。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資產負債表,2023年1-3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潤表、合并及公司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表附注進行了審閱,并出具了《審閱報告》(致同審字(2023)第110A021515號),請投資者查閱刊登于巨潮資訊網(網址www.cninfo.com.cn)的審閱報告全文。
公司2023年一季度審閱數據以及2023年1-6月業績預計相關內容參見招股說明書“第六節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之“十三、財務報告審計基準日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之間的相關財務信息和經營狀況”。投資者欲了解相關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于巨潮資訊網(網址www.cninfo.com.cn)的招股說明書。
公司2023年1-6月業績情況系公司預計數據,未經會計師審計或審閱,不構成公司的盈利預測或業績承諾。
第六節?其他重要事項
一、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及募集資金監管協議的安排
為規范募集資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公司已與保薦人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公司募集資金專戶的開立具體情況如下:
二、其他事項
公司自刊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前,未發生《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規定的重大事件,具體如下:
(一)公司嚴格依照《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規范運作,經營狀況正常,主要業務發展目標進展正常;
(二)本公司所處行業和市場未發生重大變化;
(三)除正常經營活動簽訂的銷售、采購、借款等商務合同外,本公司未訂立其他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未發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關聯交易,資金未被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
(五)本公司未發生重大投資行為;
(六)本公司未發生重大資產(或股權)購買、出售及置換行為;
(七)本公司住所未發生變更;
(八)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未發生變化;
(九)本公司未發生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十)本公司未發生對外擔保等或有事項;
(十一)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未發生重大變化;
(十二)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等法律法規,公司修訂了《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并于2023年7月7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議案》,相關議案于2023年7月8日獲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事項對公司生產經營不構成重大影響。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
(十三)本公司未發生其他應披露的重大事項,招股說明書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中披露的事項未發生重大變化。
第七節?上市保薦人及其意見
一、上市保薦人的推薦意見
在充分盡職調查、審慎核查的基礎上,上市保薦人認為,國科恒泰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證券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中有關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條件。同意推薦國科恒泰本次證券發行上市,并承擔相關保薦責任。
二、上市保薦人基本情況
保薦人(主承銷商):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巍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號能源大廈南塔樓10-19層
聯系電話:0755-83516141
傳真:0755-83516266
保薦代表人:張濤、李宛真
聯系人:張濤、李宛真
三、為發行人提供持續督導工作的保薦代表人的具體情況
免責聲明: 本公司提供的資訊來自公開的資料,本公司僅作引用,并不對這些資訊的準確性、有效性、及時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證,及不承擔任何責任。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并不構成任何建議或意見,均不能作為 閣下進行投資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