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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3年度擔保額度預計的進展公告

    發布時間:2023-07-11       作者:中陽期貨      點擊數:

      證券代碼:605399?????????證券簡稱:晨光新材?????????公告編號:2023-024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名稱: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晨光新材”)控股子公司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晨光”)

      ●?本次擔保金額及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金額:本次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安徽晨光提供的擔保金額人民幣4.2億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金額(含本次)為人民幣46,401.56?萬元。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無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0

      一、2023年度申請授信及擔保情況概述

      為滿足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發展需要,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預計2023年度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不超過(含)人民幣18億元(在不超過總授信額度范圍內,最終以各銀行實際核準的授信額度為準),在此額度內由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根據實際資金需求進行融資業務。上述授信業務辦理期限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上述銀行綜合授信可用于銀行借款、開立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貿易融資等業務品種(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和各銀行簽訂的授信合同為準)。上述銀行綜合授信額度不等同于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的實際融資金額,實際融資金額應在授信額度內以銀行與子公司實際發生的融資金額為準。

      為滿足生產經營和發展需要,公司擬為控股子公司寧夏晨光、安徽晨光分別提供不超過(含)人民幣12億元、不超過(含)人民幣6億元的擔保,提供擔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擔保(含一般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等)、抵押擔保、質押擔保或多種擔保方式相結合等形式。擔保業務辦理期限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公司董事會同意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上述額度范圍內審批及相關手續的辦理權限,并與銀行簽署授信及擔保等事宜項下的有關法律文件。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23年5月18日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分別審議通過《關于子公司2023年度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及預計擔保額度的議案》。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以及2023年5月1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晨光新材關于子公司2023年度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及預計擔保額度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11)及《晨光新材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019)》等相關文件。

      二、擔保進展情況

      2023年7月7日,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銅陵井湖支行(以下簡稱“農業銀行”)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合同編號:34100520230001660),擬為農業銀行與安徽晨光形成的債權提供擔保,授信期間為2023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6日。擔保的最高主債權限額為人民幣2.2億元整。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銅陵開發區支行(以下簡稱“建設銀行”)簽訂《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合同編號:HTC340660000ZGDB2023N00W),擬為安徽晨光與建設銀行簽訂的《固定資產貸款合同》(合同編號:HTZ340660000GDZC2023N006)所涉及的債權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授信期間為2023年7月7日至2030年7月6日。擔保的最高主債權限額為人民幣2億元整。

      上述擔保不存在反擔保,本次擔保事項在前述審議額度范圍內,無需另行審議。

      三、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0700MA2WLQGY5M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法定代表人:劉國華

      注冊資本:10,000萬元人民幣

      成立日期:2021年1月18日

      注冊地址:安徽省銅陵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東部園區蘇州路

      經營范圍:化工產品(除危化品)生產、銷售,專用化學產品(除危化品)制造、銷售,合成材料(除危化品)制造、銷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劑銷售,表面功能材料銷售,煉油、化工生產專用設備銷售,固體廢物治理,新材料技術推廣服務,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化工原料及產品、新材料、工業自動化技術領域內的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財務數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經審計),總資產16,833.65萬元、總負債7,154.54萬元、凈資產9,679.11萬元,2022年1-12月實現營業收入0.00萬元,實現凈利潤-215.40萬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經審計),總資產23,102.36萬元、總負債13,579.36萬元、凈資產9,523.00萬元,2023年1-3月實現營業收入0.00萬元,實現凈利潤-156.11萬元。

      股權結構:公司100%持股。

      四、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公司與農業銀行簽署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1、保證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債權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銅陵井湖支行

      3、債務人: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4、主債權范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銅陵井湖支行與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自2023年7月7日起至2026年7月6日止辦理約定的人民幣/外幣貸款業務所形成的債權。

      5、保證擔保范圍: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應償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債務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保全保險費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6、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7、保證期間?:(1)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單獨計算。主合同項下存在分期履行債務的,該主合同的保證期間為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2)商業匯票承兌、信用證和保函項下的保證期間為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三年。(3)商業匯票貼現的保證期間為貼現票據到期之日起三年。(4)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5)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債權被債權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確定的主合同債權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8、擔保的最高主債權限額為人民幣貳億貳仟萬元整。

      9、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公司與建設銀行簽署的《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

      1、保證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債權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銅陵開發區支行

      3、債務人: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4、主債權范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銅陵開發區支行與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自2023年7月7日起至2030年7月6日止簽訂人民幣資金借款合同、外匯資金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信用證開證合同、出具保函協議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在債權確定期間簽訂的上述合同、協議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

      5、保證擔保范圍:主合同項下不超過人民幣貳億元整的本金余額以及利息(含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判決書或調解書等生效法律文書遲延履行期間應加倍支付的債務利息、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債權人墊付的有關手續費、電訊費、雜費、信用證項下受益人拒絕承擔的有關銀行費用等)、債權人為實現債權與擔保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6、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7、保證期間?:(1)保證期間按債權人為債務人辦理的單筆授信業務分別計算,即自單筆授信業務的主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債務人在該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后三年止。(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期間至展期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三年止。展期無需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需承擔連帶保證責任。(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債權人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至債務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8、擔保的最高主債權限額為人民幣貳億元整。

      9、本合同經保證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及債權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五、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事項,是為滿足控股子公司的經營需要,保障業務持續、穩健發展而開展,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和發展戰略,被擔保對象具備償債能力,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正常運作和業務發展造成不利影響。本次被擔保對象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對其日常經營活動風險及決策能夠有效控制并能夠及時掌控其資信狀況,擔保風險可控。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實際發生的對外擔保金額(含本次)為人民幣49,644.23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22.61%,均為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上市公司不存在對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提供擔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對外擔保。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7月10日

     

     

    免責聲明: 本公司提供的資訊來自公開的資料,本公司僅作引用,并不對這些資訊的準確性、有效性、及時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證,及不承擔任何責任。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并不構成任何建議或意見,均不能作為 閣下進行投資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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